世界遺產登錄標準

Criteria for Inscription

「佐渡銀山往時之稼行繪卷」(佐渡市教育委員會收藏)

世界遺產是被認為具有「傑出普世價值」的資產。須滿足以下一項或多項評定標準,以及完整性和真實性標準。此外還須有適當的保護管理體制以確保保護。
傑出普世價值⋯係指超越國界、在當今及後世對全人類具有共同重要性的傑出文化意義與自然價值。永久保護這些遺產對整個國際社會具有最高水準的重要性。

評定標準

  • 表現人類創造力的經典之作。
  • 對建築、科學技術、紀念碑、都市規劃、景觀設計之發展有巨大影響,促進某段期間內的價值感交流或某種文化圈內的價值觀交流。
  • 不管現存或已經消失,作為傳承某種文化傳統或文明存在的證據,是獨一無二(起碼罕見)的存在。
  • 敘述人類歷史重要階段的建築、其組合、科學技術的組合或者代表景觀的典型範例。
  • 代表某個(或數個)文化特徵的傳統居住形態或陸地海洋的土地使用形態的典型範例。或代表人類與環境融合的典型範例(特別是由於不可逆的變化而處於消滅危機者)。
  • 與具有傑出普世價值的事件(活動)、現存傳統、思想、信仰、藝術作品或文學作品有直接或實質關聯(此標準最好與其他標準結合使用)。
  • 包括最高級別的自然現象或具有罕見的自然美、美學價值的地域。
  • 代表地球歷史主要階段的典型範例,如生命演化記錄、地貌形成時持續的重要地質過程,或重要的地貌或自然地理特徵。
  • 陸地、淡水區域、沿岸及海洋生態系統以及動植物群落演化、發展過程中,代表持續的重要生態過程或生物過程的典型範例。
  • 包括對於生物多樣性的棲息地域內保護來說最重要的自然棲息地,例如在學術上或保護上具有傑出普世價值的瀕危物種的棲地等。
引用自「公益社團法人日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協會聯盟主頁」

真實性

依文化遺產的種類及其文化脈絡不同而不同,但倘若資產的文化價值(作為登錄提名依據提示的價值標準)在其多樣屬性方面具有如下所示的真實可靠性,則被認為滿足真實性條件:

  • 形狀、外觀設計
  • 位置、設置
  • 材料、材質
  • 語言及其他無形遺產
  • 用途、機能
  • 精神、感性
  • 傳統、技能、管理體制
  • 其他內部要素、外部要素

完整性

此標準用於衡量自然遺產和/或文化遺產及其所有特質完好無損的程度。因此,為了調查完整性條件,需評估該資產滿足以下條件的程度:

  • 是否包括展現其傑出普世價值所需的所有要素。
  • 是否確保適當規模以充分代表顯示該資產重要性之特徵。
  • 是否受開發和/或放棄管理而造成之負面影響。

資產之保護

被列入世界遺產之所有資產,皆被要求擔保確實的「保護管理」,採取適當的長期立法措施、限制措施、制度措施和/或透過傳統手法進行。
另外,此時,應設定適當的保護範圍(邊界)。為此,倘若出於妥善保護資產所需,則需設定適當的緩衝地帶(緩衝區)。
在日本,世界遺產之構成資產需根據文化財產保護法之指定等進行永久保護。

引自文化廳/文化遺產線上《世界遺產公約執行作業指南》